1.一般来说,
交易所会根据不同期货品种的具体情况,分别确定每一品种每一月份合约的限仓数额。在某一月份合约的交易过程中,不同阶段也会适用不同的限仓数额。特别是进入
交割月份的合约,其限仓数额会从严控制。同时,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会员,交易所一般规定一个会员对某种合约的单边
持仓量不得超过交易所此种合约持仓总量(单边计算)的15%,否则交易所将对会员的超量持仓部分进行强制
平仓。
2.此外,
期货交易所还按合约离交割月份的远近,对会员规定了不同的持仓限额,距离交割期越近的合约,会员的持仓限量越小。对于客户的持仓限制,大部分交易所对会员单位所代理的客户实行编码管理,每个客户只能使用一个交易编码。交易所对每个客户编码下的持仓总量也有限制。这样,可以防止大户过度持仓、操纵市场。同时,同一投资者在不同经纪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,各交易编码上所有持仓头寸的合计数,不得超出一个投资者的限仓数额。另外,
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实行审批制,其持仓不受限制。交易所可根据经纪会员的净资产和经营情况调整其持仓限额,对于净资本金额或交易金额较大的经纪会员可增加限仓数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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